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
报名须知
应届大学毕业生女兵入伍征集对象
预征报名对象: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女应届毕业生。◆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报名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和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可参加网上报名,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后入读成人高等教育的可按高中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网上报名。
年龄要求:
◆大学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岁(1989.1.1至1994.12.31间出生)◆大学在校学生放宽至20岁(1991.1.1至1994.12.31间出生)
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优先审批定兵
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优先安排、选拔使用
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补偿及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学升学优惠
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安置优惠
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应届大学毕业生女兵入伍流程
- 报名注意事项:
- 高中、高校应届毕业网上报名后,需在常住户籍所在地参加实地应征,常住户籍所在地填写错误,将失去应征机会。高中应届毕业生常住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薄登记所在的县(市、区),高校应届毕业填写生源地所在的县(市、区),高校在校生(含毕业班)填写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市、区),同学校所在地相同。高中应届毕业生入读成人高等教育的,按高中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常住户籍所在地填写生源地所在的县(市、区)。
- 网上报名阶段:
- 9月10日—11月05日18时,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 系统审核阶段:
- 11月6日,系统完成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的自动审核,并以报名人员常住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以其高考分数在全省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系统通过短信通知本人。
- 打印审核表:
- 11月7日8时—10日,初选预征对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 初审初检阶段:
- 11月10日以后,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参加实地初审初检等,经审查合格的优秀初选预征对象确定为送检对象。
- 体检政审阶段:
- 11月底前,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参加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 批准入伍阶段:
- 经批准服现役的女青年,12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
- 补偿代偿阶段:
- 次年2月后,符合条件的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学校将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